赌博发明在越南的可专利性


国内法

在越南,根据《知识产权法》第8.1条,赌博发明一般都被拒绝:

“[国家]在协调知识产权所有人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基础上承认和保护组织和个人的知识产权;而不保护违反道德、公共秩序、损害国防和安全的知识产权主体.”

支持其拒绝的是《刑法》第321条,该条将赌博定为犯罪,并在《刑法》的“危害公共秩序的犯罪”的第4项目.

国际条约

越南是世界贸易组织 (WTO) 的成员, 因此, 应遵守WTO有关贸易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 在某些情况下,赌博发明的专利申请被拒绝,申请人已要求越南知识产权局(IPVN)考虑TRIPs的第27.2条:

“成员可以把可专利性发明排除在外,在自己范围内进行商业开发的阻止是必要的,有助于保护公共秩序或道德,包括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或避免对环境的严重伤害,倘若此排除不仅仅是因为法律禁止 开发.”

在为保护公共秩序而必要将其排除在外的情况下,不仅是因为国内法的禁止,例如《刑法》第321条所述.

知识产权协议(TRIPs)之中没有任何“公共秩序” 的定义. IPVN在2020年7月14日针对“发明用于赌博和打赌的系统、方法、设备和用户界面”的第2676/QD-SHTT号的上诉解决的最新决定中,IPVN在此方面的立场是,赌博不仅对玩家及其家人造成负面影响,而且还是造成社会犯罪和其他罪行的原因,因此,拒绝保护该发明对于保护公共秩序是必要的,并且与TRIPs一致.

前景

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是,为什么越南禁止赌博并考虑对社会的同样损害,而在许多其他国家,赌博则不被禁止.

实际上,越南已经允许一些公司开展一些赌博业务作为测试,因此,越南于2017年发布了第06/2017/ND-CP号法令,在严格的控制下允许某些赌博业务。最近,一些律师提出了建议,即国家应尊重人民自掏腰包(赌博)的权利,因此应删除《刑法》的第321条.

为此目的,预期在未来,赌博将像许多其他国家一样不被禁止,并且赌博发明将在越南取得专利.

阮德胜,文垂玲

专利部门 – INVESTIP J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