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是社会主义国家,因此越南的专利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影响。这是使专利制度具有以下要点的因素。
专利费
在许多国家/地区,通常对超过10个权利要求收取权利要求费,不管是独立权利要求还是从属权利要求。
在越南,权利要求费仅根据独立权利要求的数量而收取。从属权利要求与该费用无关。并且,不存在诸如上述10个权利要求的限制,所有独立权利要求均涉及费用。此外,权利要求费用分多个阶段收取,包括提出申请,要求审查,支付年金等。
这主要影响通常具有许多独立权利要求的生物专利申请。
这也影响了申请人向全球提出权利要求的起草策略。申请人会倾向于减少权利要求数量以节省费用;但是在越南,节省费用的因素仅是独立权利要求的数量;很多从属权利要求可以被引入权利要求组合中而不使费用增加。
提交阶段
发明人的国籍:在越南申请中需要提供发明人的国籍信息。尽管许多国家不要求提供,所以申请人不会为了在越南提交而提前准备收集信息。结果,申请书中缺少信息会导致要求准备相关信息和响应费用的审查意见通知书。
发明的国际专利分类(IPC)符号:尽管在提交申请书后需要在审查中支付现有技术检索的费用,然后,专利审查员将在申请后确定此类IPC符号以进行检索工作;但在提交申请时,仍需要提供发明的IPC符号的指示,以便越南知识产权局(IPVN)可以根据IPC符号将新的申请书分配给其相应的审查部门。
专利说明书的越南语翻译版本:提交申请时需要翻译版本。 不可以先提交外语文件,然后再提交越南语翻译文件或要求延长提交越南语翻译文件的时间。因此,在越南提出申请的计划应考虑翻译的耗时因素。
形式审查
审查范围:在越南,审查阶段还考虑了一些“实质性”事项,例如专利要求的明确性。应该在提交申请时修改申请书内容,以避免与此类事项有关的审查意见通知书。但是,这可能与申请人的正常意图背道而驰, 即在申请内容审查时才做出修改。
发明人/申请人的姓名和居所:审查员对该信息进行了严格的审查。例如,申请文件中地址的微小差异可能会导致审查意见通知书。因此,对于PCT申请,建议申请人根据PCT细则92条之二提出请求,以避免此类差异。
发明名称/摘要:即使在形式审查中也经常需要标题和摘要,以列举主要权利要求的主题,并且不包括被专利保护排除的用途或治疗方法。这些要求在世界上并不普遍,因此导致在提交文件时进行修改,以避免在提交文件后不久便会出现审查意见通知书。通常在实质审查阶段还会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因此,在越南可能需要进行多项修改。
指定权利要求的主题的功能/目的:可以预料,诸如“ 1.包含……的设备”之类的权利要求将由于不明显的原因:设备的功能/目的是什么 而被反对。像“ 1.包含…的通信设备”这样的插入内容可以克服该反对意见。从目前的法律文件看来,这种改变不会影响保护范围。但是,将来在发生大量执法/诉讼案件时并且更深层次地思考此问题时,很难预测更改的结果。
计算机可读介质的权利要求:通常,如果权利要求涉及多个独立权利要求,则将反对它们。但是,反对的原因尚不清楚。
PCT申请的国家阶段中申请的形式或内容:根据PCT第27.1条,任何国家法律均不得要求遵守与本条约所规定的内容不同或相辅相成的国际申请的形式或内容的要求和法规。在越南,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会收到涉及当地要求的审查意见书,以反对申请书的形式或内容。
实质审查
与许多专利制度一样,IPVN在审查越南专利申请时通常依赖于相应的外国申请的审查结果,但具有以下特定特征。
此类审查结果并未通过诸如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计划之类的协议广泛使用。 IPVN已与日本专利局和韩国专利局签署了两项PPH(试行)协议;但是,每年PPH请求的数量仅限于100-200。 IPVN也是ASEAN专利审查合作组织(ASPEC)的成员,但是由于某些原因该计划尚未得到广泛采用。
在实践中,审查员将决定哪项相应的专利适合实施。如果审查员找到合适的专利,审查员会建议申请人使越南专利申请符合该专利,然后将立即授予专利。
通常,越南审查员会建议使用EPO,USPTO,JPO授予的相应专利。
其他问题
-可以在专利跟踪期间的任何时候(在授予日之前)提出自愿修改和分案申请。此外,越南不适用禁止反悔原则。例如,可以删除某些权利要求,然后通过修正重新提出已删除的权利要求。
-尽管越南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但物质的新用途(例如最新医疗用途)不可申请专利。因此,申请人在考虑向越南申请时应思考该专利。
例如,对于专利申请,其所有权利要求是治疗方法权利要求。如果我们提交原始申请书,则IPVN将反对该申请书,因为治疗方法无法在越南申请专利。由于用途权利要求(以“ use of”开头的权利要求)不被接受,如果我们将权利要求转换为实质性权利要求,那么转换后的权利要求将不被认为是新颖的,因为使用特征不被认为是限制性特征(在使用时会被忽略)评估新颖性),而该物质本身是已知的。
-在越南,专利说明书的越南语翻译质量不仅受IP代理的控制,而且还受IPVN的控制。IPVN通常会检查翻译版本并反对若认为翻译质量不好。因此,那些由不熟悉IPVN接受的术语的翻译人员翻译的翻译版本会被反对。
-越南的变更/修订记录过度复杂。例如,要记录转让,应在转让文档的每一页上签名。
-需要原始文件。通常,IPVN不接受文档的扫描副本。另外,不允许数字签名,并且优先权文档的数字访问服务(DAS)也不可用。
-在越南,实用新型被称为实用解决方案。对实用解决方案申请书的领域没有限制。申请人可以在发明所涵盖的所有领域中提出实用解决方案的申请。所有解决方案的申请书都将得到实质审查。
-与许多国家不同,国内专利不是很多。根据IPVN的统计,2019年总共提交了720项国内发明申请,约占所有提交的发明申请(7,520项)的10%,提交了395实用解决方案申请书,约占所有实用解决方案提交的65%(600项)。
工业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申请书中的视图:正常的工业外观设计申请书必须包含七幅基本视图。缺少一幅或多幅视图将导致异议。由于需要七幅基本视图,因此设计几乎是固定的,并且保护范围非常狭窄。
外观设计图的质量:设计图中的线条需要清晰。否则,将导致审查意见通知书。在许多情况下,似乎其他司法管辖区都接受组合的图纸,但在越南因为该原因则遭到反对。
复数外观设计申请书:套件物品(例如一套杯子和锅)或类似设计(实施方案)可以是复数外观设计申请。 对于包括在申请书中的实施方案,它们之间不应有显著的不同。 此要求不同于某些国家/地区的要求,即属于同一洛迦诺分类的实施方案可以包含在一件申请中。
部分外观设计:部分外观设计在越南不可申请专利。 但是,越南外观设计申请可以要求优先权基于外国部分外观设计申请。
阮德胜先生- INVESTIP专利部门主任
nguyenducthang@investip.vn